今天是2024年5月11日 星期六,欢迎光临本站 全国项目认定中心,专注于中小型企业科技项目申报 网址: www.ahwotao.com

外省资讯

高企奖补资讯!武汉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合集来了

文字:[大][中][小] 2022/9/14    浏览次数:880    

武汉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合集来了,本文整理了武汉市各区高企申报奖励补贴,武汉市想要申报高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对于高企申报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想要寻找代办机构的朋友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江岸区高企奖补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

对超过有效期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区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武汉市以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东湖高新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青山区高企奖补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基础上,青山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10万元、5万元、5万元给予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对有效期内整体落户青山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武汉市以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基础上,青山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给予奖励。

江汉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洪山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硚口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汉阳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武昌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蔡甸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江夏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新洲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东西湖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以上两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区里面按照15万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企奖补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配套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武汉经开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武汉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武汉经开区对规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下的企业分两年按每年30万元给予奖励。

黄陂区高企奖补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1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 5 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