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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征集2022年第一批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5/21    浏览次数:802    

为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根据《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和《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现公开征集2022年第一批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三个产业领域,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征集对象条件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发榜方应符合市科技重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实现进口替代、填补国际国内空白的、聚焦制约产业或企业发展的重大“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

2.项目需求应有明确的成果形式,包括终端产品、成套设备以及核心零部件、材料、软件等。

3.项目需求应有明确的目标和技术指标(对标国际国内领先技术,进口替代需有对标的具体国外产品指标),并明确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4.发榜方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发榜方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5.项目总投入中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60%,揭榜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市财政资金以不超过揭榜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引导支持。项目成功揭榜后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发榜方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发榜方自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6.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7.发榜方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程序

1.网上征集。发榜方登录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选择申报用户登录,跳转至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用法人用户进行认证登录,认证通过后,跳转回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门户,点击右上角“进入系统”按钮,进入科技业务申报平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进入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按钮,选择“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导出申报书填写并完成上传提交。

系统网上申报推荐开放时间:2022年5月27日8:00,关闭时间:2022年6月17日17:30。

2.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于2022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6月22日前报送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至市科技局高新处、资配处。

3.榜单发布。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第三方对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根据需要),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相关申报材料

发榜方在线填报以下材料:

1.合肥市2022年度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书。

2.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超过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附件:

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

实施方案

 

坚持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把更多创新成果就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原则

1.坚持技术标准参数化。对标国际先进指标开展研发,实现进口替代;突出无中生有,抢占技术制高点。

2.坚持技术成果产品化。形成终端产品、成套设备、核心元器件、软件、新材料、新品种、新药等。

3.坚持技术研发协同化。企业出卷、院所答卷、市场阅卷。

4.坚持财政资金放大化。市财政资金不超过揭榜金额的50%,撬动社会资金投入。

二、支持领域与对象

1.支持领域。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量子、空天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种质资源等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聚焦类脑智能、高温超导储能、超高温磁场共振成像、精准医疗、大基因、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先导产业的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

2.支持对象。发榜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揭榜方原则上为科研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揭榜方和发榜方没有关联关系。项目揭榜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立项过程与服务

1.申报审查。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单位为发榜方,提出的重大技术需求原则上与单位主营业务紧密相关(量子技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除外),明确产业领域、技术领域,以及技术指标和交付成果等。市科技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揭榜入库。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公开发榜,由科研单位、国家高企揭榜,成功揭榜的项目纳入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动态调整、梯次培育。

3.评审推荐。对入库项目组织技术、产业专家、投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包括会议答辩与实地考察,分值各占50%,提出拟支持项目,由小领域专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完善项目考核指标。

4.审定立项。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等部门参加,对评审结果进行把关,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审定结果,市科技局下达立项计划。对建议支持的项目,确定一名小领域技术专家、一名用户专家和一名投资专家,跟踪项目实施全过程。

5.资金拨付。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市财政给予发榜方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项目实施期3年,医药领域等个别项目实施期可为5年。立项拨付首笔款项,拨付资金额度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的50%,且不超过财政资金的50%;完成工程样机或相当阶段(由小领域专家出具审查意见),拨付资金累计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资金的80%,且不超过财政资金的80%;项目验收合格拨付剩余资金。

6.绩效管理。市科技局负责加强市科技重大专项绩效管理,指导申报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四、有关责任与说明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小领域专家对出具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政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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