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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条件和时间批次

文字:[大][中][小] 2021-4-27    浏览次数:1462    

2021年南京市高企已经启动,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条件和时间批次,需要咨询申报的单位可以参考看看,也可以直接联系卧涛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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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时间批次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分三批次受理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524日、624日和723日的24:00,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企业向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


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材料

1.总目录。

2.企业信用承诺书(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4.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5.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近一次缴费证明,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2)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4)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5)参与制定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6.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7.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1)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

2)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8.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科技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9.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10.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和上年度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11.经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1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格式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3.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按照《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有关规定免填部分表单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4.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及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纸质申报材料使用复印件装订。


大家可以积极尝试第一批次的高企申报,有疑问的或者需要咨询申报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都可以直接联系卧涛小编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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