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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申报奖励条件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1-1-22    浏览次数:1851    

关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申报奖励有多少?申报条件范围包括什么?这里所说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通过南京市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或列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序列的研究机构。企业创新平台是指以在新区直管区注册纳税的企业为主体建设,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定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需要申报的或者咨询的请联系以下指导电话为您解答指导!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0551-65300586;15855199550

企业创新平台主要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 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

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申报奖励

对通过南京市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500 万元奖励。

对新落户新区的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同时符合通过南京市备案认定和列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序列的,不重复享受该奖励。对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实施并落户新区的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获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的,按其获得的支持力度,给予 1:1 的配套经费支持。

对获得省、市绩效奖励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其获得的省、市绩效奖励资金 10%的附加奖励。

对新获批或新落户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给予 500 万元支持;对新获批或新落户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 200 万元支持;对新获批或新落户的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给予 100 万元支持。

对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的科技创新平台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申报条件

1. 在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纳税;

2. 通过去年南京市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或获得市级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奖补的机构。

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申报方式 

1. 新型研发机构提出申请;

2. 科技部门审查申请材料;

3. 研究审定审核意见;

4. 公示拟支持对象及金额;

5.发文及兑现资金。

在线为您服务!需要咨询的,请联系专人指导:0551-65300586,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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