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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及补助大全

文字:[大][中][小] 2020-12-17    浏览次数:1778    

关于南京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是怎样的?申报补助有多少?为深入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进一步提升南京品牌农产品的公信力、竞争力和凝聚力,促进南京品牌农产品的溢价增值,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此次项目服务。下面小编将为你详细解答指导!有任何不懂的地方请直接咨询以下指导电话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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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具有南京市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业服务组织等,且运营情况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当地信誉度好,无失信行为。

(二)具有承担该项目的相应技术力量、资金投入能力、项目方案制作执行能力、人员队伍等条件。原则上申报主体的年产值在10亿元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品牌策划和经营水平。

南京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补助

(一)建设内容

1.组织开展区域公共品牌策划,设计出具有南京地域特质的品牌名称、LOGO等,以展现公共品牌形象。

2.组织开展质量标准、质量认证、准入准出、产品溯源等工作,构建南京市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

3.甄选符合纳入公共品牌的优质农产品,并对公共品牌产品包装设计统一风格,制作包装设计体系。

4.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推广发布会、专题宣传推介活动等扩大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

5.利用电商平台、线下门店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示展销。

(二)资金补助

市级区域公共品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原则上一定三年(2019年—2021年),2019年市财政补助600万元左右,2020年及2021年的补助资金根据相关情况确定。2019年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开展阶段性验收,若达到建设标准则继续保留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后续建设任务的资格,反之则取消承担后续建设任务的资格。

南京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填报项目申报书,实行属地管理。区属单位报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经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符合条件的市属以上单位可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申报。

(二)区级初审。各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必要的人员力量,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主体进行初审,综合各项条件向市推荐1家符合条件的单位。

(三)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评审,确定1家项目建设单位。

(四)材料和时间要求。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区属单位由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属以上单位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申报,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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