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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总额400万!安徽省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补条件、流程及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2/11/28    浏览次数:963    
安徽省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补申报正在开展中!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梳理的申报条件、流程及材料,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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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补好处

1、鼓励各地对沪深北证交所首发上市企业给予奖补,在各地奖补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分阶段给予企业总额400万元的奖补,具体为:对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板挂牌并实施股改的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实施股改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改制完成并在安徽证监局首次辅导备案的企业,奖补160万元;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材料被中G证监会或沪深北证交所正式受理的企业,奖补160万元;企业上市成功后补齐至400万元。

2、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省财政一次性奖补10万元,在创新层挂牌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成功转板至北京证交所上市的补齐至400万元(含2021年已在北京证交所上市企业)。

3、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且募集资金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5亿元及以下的,按实际发债利率的10%贴息;5亿元以上至10亿元(含10亿元)的,按实际发债利率的5%贴息;10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发债利率的3%贴息。单户企业每年贴息Z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省财政在项目所在地市县财政贴息50%基础上,给予50%贴息。

4、在我省境内新设或新迁入我省的总部和地区总部型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省财政按现行政策给予奖励。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板股改奖补

省股交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通知书。

(二)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股改奖补

1.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的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名单;

2.中介机构出具的股改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

3.股东大会决议;

4.工商部门准予变更通知书。

(三)首次辅导备案奖补

G证监会网站关于企业首次辅导备案的公告信息或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企业首次辅导备案证明材料。

(四)申报上市奖补

G证监会(或沪深北证交所)网站关于受理企业首发上市的公告信息或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成功上市奖补

沪深北证交所网站关于企业首发上市的公告信息,或者发行人、保荐机构共同出具的企业首发上市公告书。

(六)“新三板”挂牌奖补

G股转公司网站关于企业“新三板”挂牌、进层的公告信息或者出具的企业“新三板”挂牌、进层证明材料。

(七)企业发债融资贴息

1.企业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2.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发债文件;

3.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结果公告(加盖主承销商以及企业印章);

4.发债投资方向证明材料(募集资金用途说明)。

(八)引进总部和地区总部型金融机构奖励

1.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新设金融企业的开业批复文件,颁发的金融企业法人许可证、营业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2.属于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的,提供法定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属于新迁入金融机构总部的,提供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属于金融机构业务总部的,提供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业务总部、履行基本职能以及对业务总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件,母公司拨入资本金或营运资金的证明文件。

2、市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受理审核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板股改、“新三板”挂牌、首次辅导备案、申报上市、成功上市等材料,运用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在确认企业资格后,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兑现省级奖补资金。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股改奖补、企业发债融资贴息、引进总部和地区总部型金融机构奖励的企业申报材料由同级财政部门汇总初审后逐级报送至省财政厅审核。

3、市级财政部门在年度终了后20日内,将省级奖补资金兑现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填报《省级财政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补资金汇总表》(见附件)。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复审后,按程序办理资金清算。对于不符合奖补资格条件的,省财政厅将扣回相应预算指标。

三、申报要求

1、企业应据实准备申请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市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奖补资金申请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切实做好奖补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等工作。

2、申报企业提供虚报材料、骗取奖补资金的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省财政厅将追回奖励资金,并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G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3、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126号)同时废止。

5、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省级财政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补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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