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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领域
(一) 重大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
(二) 水泥关键核心技术装备;
(三) 精准医疗装备;
(四) 高端家电制造;
(五) 生态纺织印染;
(六) 能源与环境新材料;
(七) 陶铝新材料;
(八) 通用航空装备;
(九) 环境监测设备;
(十)快递物流智能装备;
(十一)量子精密测量;
(十二)高性能羽绒新材料。
二、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有关程序
(一) 单位申请。申报单位按照《办法》)编制创建方案, 提交所在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 推荐申报。由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对创建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并推荐申报。
(三) 评审确认。按照成熟一个、布局一个,一个领域认定 一家的原则,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与实地考察 相结合的方式,按有关流程确认创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 发布。
三、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即创新中心创建的牵头单位),会同 创建成员单位,按《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 (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创建方案。
(一)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编制提纲(附件1 );
(二)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 );
(三)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 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2. 产业技术联盟组建方案;
3. 中心法人治理结构;
4. 成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有关要求
请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办法》 要求,严格把关,积极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关的配套条件,确 保创建方案切实可行,并于12月6日前将创建方案一式一份报 我厅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的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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