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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适用行业、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要求、申报标准、申报材料等内容整理如下。
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申报指导流程
1.在线咨询:15005600923
2.启动评估:专家团队上门评估,技术交底,立项启动申报
3.申报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聘请专家预审,保证材料质量
4.项目公示:累计服务1万+企业通过认定
5.后续服务:实时关注政策动态,随时为企业匹配相应政策,辅助企业获得奖补或荣誉资质
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适用行业
1.采矿业
2.制造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建筑业
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或往年申报省、市培育库未成功的企业,已在库企业、出库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2.企业在市平台进行注册(如果高企申报已注册,不需要重复注册),各地科技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
3.注册通过后,企业登陆市平台,选择“高企入库申报”端口(页面中间)进入,然后填报申报材料(只填写两年的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
4.各地通过市平台对辖区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退回修改;修改达到合格要求后再审核通过。
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时间
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市平台受理开始时间5月1日0:00,截止时间为8月15日24:00。
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要求
①企业在市平台进行注册(如果高企申报已注册,不需要重复注册),各地科技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
②注册通过后,企业登陆市平台,选择“高企入库申报”端口(页面中间)进入,然后填报申报材料(只填写两年的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
③各地通过市平台对辖区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退回修改;修改达到合格要求后再审核通过。
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评审标准
以《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得60分(含)以上企业入库。其中,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条件未申报入库的扣10分、符合参加年度科技创业大赛条件未报名的扣10分。
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材料
1.总目录。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和上年度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5.经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有关规定。
7.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按照《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有关规定免填部分表单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