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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16市配套奖补和A级—5A级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2/11/9    浏览次数:954    
安徽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16市配套奖补已整理好,安徽省两化融合贯标有A级、2A级、3A级、4A级、5A级这几个等级,每个级别的申报条件都不一样。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有想认证两化融合贯标的朋友,可以直接咨询小编辅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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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16市奖补

(一)安徽省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对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评估等级在3A、4A、5A级的企业,一次奖补50万、100万、150万。

(二)合肥市两化融合贯标各区县奖补

1、蜀山区

对当年新评定的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2、肥东县

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在上级奖补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

3、肥西县

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4、庐江县

对新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5、巢湖市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补;

6、巢湖经开区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

(三)阜阳市两化融合贯标各区县奖补

1、阜阳市: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双创”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或试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2、颍泉区:支持两化深度融合。对新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或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或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太和县:对新列入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蚌埠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

2、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五)淮北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淮北市:支持两化融合。对实施“深度上云”并通过评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企业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相山区: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获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专精特新”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3、烈山区: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4、高新区: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对获得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且持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

5、杜集区:对实施“深度上云”并通过评定的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优秀工业APP和工业APP创新应用示范、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6、濉溪县:对通过国家、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六)淮南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淮南市: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围绕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管理创新、工业产品设计等方面开展对标诊断,对单个企业最高可给予20万元的费用资助。

2、寿县: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被认定为县级“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补。

3、经开区:对新认定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以一次性奖补5万元。

(七)六安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市区暂无政策,可以享受安徽省的奖补政策

(八)黄山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黄山市:对新认定的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分别奖补30万元;对当年

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奖补20万元。
2、徽州区:奖补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10万元。分别奖补国家、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企业10万元、5万元。

3、黟县:对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奖补10万元;
4、休宁县:对新认定的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分别奖补20万元;对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奖补20万元;

5、歙县:对新认定的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分别奖补30万元;对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奖补20万元。

5、祁门县: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对企业当年投入使用的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总投资2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购买软件、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九)马鞍山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马鞍山市:新列入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通过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对其中未获得省政策奖补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列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补。新列为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补。


(十)铜陵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市区暂无政策,可以享受安徽省的奖补政策


(十一)芜湖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芜湖市:鼓励两化融合示范引领。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繁昌区:鼓励两化融合示范引领。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南陵县: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30万元。

(十二)亳州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亳州市: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50万元;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万元;
2、谯城区:对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与信息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补;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万元;

(十三)宣称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宣称市:每年评选市级智能制造、强基工程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10户,市财政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8万元奖补。

2、宁国市: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郎溪县:对两化融合评估等级在2A、3A、4A、5A级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30万、50万、100万(2022年起执行该项政策;已获得两化融合贯标证书且未评级的企业,重新评级在3A级及以上的可获得奖补;低等级重新评级为高等级的可获得奖补差额)。

经开区:对于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4、泾县:企业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取得证书的给予30万元奖补,新获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10万元奖补;当年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补;
5、绩溪县: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
(十四)宿州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埇桥区:对通过工信部评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区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通过省评定的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在省给予一次性奖补60万元的基础上,区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2、灵璧县:对当年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除省、市财政奖补外,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十五)安庆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怀宁县:对当年度获得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县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度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潜山市: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补。

3、望江县:对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奖补30万元;对当年获得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信息消费试点”企业、“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企业称号的,每户给予奖补10万元;对当年获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给予奖补10万元。
(十六)滁州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滁州市: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2、南谯区: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补5万元。

3、琅琊区: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4、凤阳县:对新确认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奖补50万元;对新确认的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奖补20万元、5万元。
(十七)池州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奖补

1、池州市: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制造业“双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软件“铸魂”工程等领域的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

2、石台县:对工业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的软件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10万元。

支持软件服务业升级。对当年软件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软件销售收入(嵌入式软件只计算软件销售部分)的3%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万元。

3、青阳县: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工业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的软件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15万元。

支持软件服务业升级。对当年软件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软件销售收入(嵌入式软件只计算软件销售部分)的3%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5万元。

4、贵池区:

1)对新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对当年新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制造业“双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软件“铸魂”工程等领域的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

3)对在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产品仿真软件、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管理软件(ERP)、供应链管理软件(SC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PLM)等业务管理软件应用达20万元(含20万元,下同)以上、按实际投入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100万元。

4)每年评选推进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建设先进个人10名,每人奖补3000元;每年评选推进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建设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有功人员5名,分别给予一次性重奖2万元。

5)对参加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组织的智能制造相关领域高级技能职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人员,给予培训经费(不含交通、食宿费用)50%的奖补

6)安排全区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技术培训、观摩学习等第三方咨询机构服务经费20万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咨询机构。

7)安排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专家咨询诊断、评估验收等工作费用20万元(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支付)。

二、安徽省两化融合贯标A级-5A级申报条件

Ⅰ、A级(规范级)能力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建立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能够规范有效开展职能驱动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

2、开展了规范级能力建设,支持和优化相关业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但尚未有效建成支持主营业务范围内关键业务数字化和柔性化运行的新型能力。

注:职能驱动是指按照确定的组织分工和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化开展各项活动。

(一)、规范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规范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规范有效开展策划、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职能驱动型的过程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规范有效开展可持续竞争优势分析,识别确定拟打造的规范级能力(体系),并完成职能驱动型过程管控机制、系统性解决方案、管理体系等的策划;

2、按照规范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需求、建立并执行职能驱动型支持条件建设制度,建立并执行职能驱动型的实施与运行过程管理要求,明确相关方的沟通,协调机制和手段等,实现过程管控机制、系统性解决方案和管理体系之间的协调互动;

3、采取诊断对标,监视与测量、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考核等方式,对新型能力建设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和评测;

4、建立职能驱动型的持续改进机制,按照形成的规定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持续开展改进活动。

(二)、规范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规范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规范开展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职能职责调整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规范级能力所对应职能范围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

2、规范开展信息(数字)技术应用,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自动化、数字化改造升级,部署必要的信息技术(IT)软硬件;

3、对规范级能力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职能职责进行必要的梳理、规范、调整和优化。

(三)、规范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规范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建立职能驱动型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明确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协同优化的程序和方法;

2、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等组织决策层能够准确理解职能驱动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相关人员职能化的职责和权限得到合理划分和规定;

3、采用与规范级能力匹配的组织结构设置机制、建立职能型组织结构;

4、采用职能驱动的管理方式、主要根据规范性岗位职能分工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Ⅱ、AA级(场景级)能力建设要求:

在达到或高于规范级能力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场景级能力还应满足以下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主营业务范围内关键业务环节,建成支持关键业务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关键业务活动数字化、场景化和柔性化运行的场景级能力;

2、开展了技术使能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

3、主要达成关键业务效率提升、成本降低、质量提高等预期价值效益目标。

注:技术使能是指通过基于各类技术融合应用形成的专业技能赋能各项活动专业化和柔性化开展。

(一)、场景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场景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规范有序开展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技术使能型的过程管控机制。

(二)、场景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场景级能力,基于工具级数字化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实现主营业务范围内关键业务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职能职责调整等,支持关键业务数字化、场景化和柔性化运行。

(三)、场景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建立覆盖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文化等的治理体系,形成技术使能型管理模式,有效支撑场景级能力的建设、运行和优化。

 

Ⅲ、AAA级(领域级)能力建设要求

在达到或高于场景级能力建设基础上,领域级还应满足以下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组织(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建成支持主营业务领域内资源全局优化配置,以及主营业务集成融合、动态协同和一体化运行的领域级能力;

2、开展了知识驱动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且支持过程管理动态优化;

3、实现组织整体业务成本降低、效率提升、质量提高等预期价值效益目标,并有效拓展延伸业务。

注:知识驱动是指通过构建主营业务领域专业知识模型及其数字化、网络化应用赋能各项活动智能化开展。

(一)领域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领域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有效开展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知识驱动型的过程管控机制,实现对能力建设和运行关键过程的量化跟踪和动态优化。

(二)、领域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领域级能力,基于组织(企业)级数字化和传感网,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实现跨部门、跨业务环节的数据集成和共享利用,技术集成融合应用、流程贯通与优化重构和职能职责协同调整等,支持跨部门、跨业务环节的业务集成融合、动态协同和一体化运行。

(三)、领域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建立覆盖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文化等的治理体系,形成知识驱动型管理模式,有效支撑领域级能力的建设、运行和优化。

Ⅳ、AAAA级(平台级)能力建设要求

在达到或高于领域级能级建设要求基础上,平台级能力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组织全员、全要素和全过程,建成支持组织(企业)以及组织(企业)之间资源动态配置,以及主营业务网络化协同和社会化协作的平台级能力;

2、能够按需开展数据驱动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

3、实现供应链/产业链整体成本降低、效率提升、产品/服务创新、用户连接与赋能等价值效益目标,有条件的组织(企业)培育发展平台级数字业务、开辟业务平台化价值创造新空间。

(一)平台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新型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按需开展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数据驱动型的过程管控机制,实现对能力建设和运行全过程量化跟踪和动态优化。

(二)平台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平台级能力,基于平台级数字化和产业互联网,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实现覆盖组织(企业)全局以及组织(企业)之间主要业务流程的数据在线交换和动态集成共享、技术综合集成和融合创新、业务端到端流程动态优化、职能职责动态调整等、支持核心能力模块化封装、共享应用和平台级业务模式创新。

(三)平台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建立覆盖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文化等的治理体系,形成数据驱动型管理模式,有效支撑平台级能力的建设、运行和优化。

Ⅴ、AAAAA级(生态级)能力建设要求

在达到或高于平台级能级建设要求基础上,生态级能力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跨组织(企业)、生态合作伙伴、用户等的生态圈,建成支持智能驱动的生态资源按需精准配置,以及生态合作伙伴间业务智能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实现价值开放共创的生态级能力;

2、能够自组织开展智能驱动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

3、全面实现生态圈用户/生态合作伙伴连接与赋能、数字业务培育、绿色可持续发展等价值效益目标。

注:智能驱动是指构建基于自学习、自优化认知模型的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决策和智能运行体系,以人工智能赋能各项活动按需自主开展。

(一)生态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生态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自组织开展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智能驱动型的过程管控机制,实现对能力建设和运行全过程认知跟踪和自学习优化。

(二)生态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生态级能力,基于生态级数字化和泛在物联网,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实现生态合作伙伴间数据按需互通和跨界共享、技术社会化开发和按需应用、跨组织(企业)的端到端流程自组织、职能职责按需调整和自学习优化,支持培育壮大数字新业务。

(三)生态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建立覆盖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文化等的治理体系,形成智能驱动型的价值生态共创管理模式,有效支撑生态级能力的建设、运行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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