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软著商标
知识产权解疑答惑
本文将为大家具体说说关于临泉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和奖补(发明专利、商标)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问题的或者想要咨询代理的可以找小编免费沟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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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依据
(一)2021年度县级知识产权项目奖补依据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泉县质量品牌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20〕6号)规定标准参照执行。
(二)授权发明专利(含PCT专利)、发明专利年费、专利代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当年申请发明专利200件以上奖补项目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规定办理。
(三)马德里国际商标奖补项目参照《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定办理。
临泉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主体
(一)本县辖区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且专利权人地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
(二)在本县区域内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服务机构。
临泉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材料和奖补条件
(一)基本材料
1.《临泉县知识产权奖补申请表》;
2.法人单位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社团证书等);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下同)。
(二)分项材料
1.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含PCT专利以及在校学生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证书和扉页复印件(PCT专利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及缴费单据),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2.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含5件)企业奖励
按照上述《四(二)1.授权与引进发明专利资助》组织实施。
3.新获得驰名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奖励;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管理团队、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励;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含贯标、园区、保护规范化市场、县市区、学校、企业),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国家、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奖励。
除提供“四(一)基本材料”外,各种认定类、称号类项目须提供相关文件直接汇总申报组织实施。
4.发明专利转化运用资助
专利应用情况报告(如人员、设备、厂房、产品等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和经济效益证明(加盖企业财务章)。
5.当年授权发明专利 20 件以上(含 20 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补
授权发明专利汇总清单(加盖机构公章),每件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6.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评估费资助
(1)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合同(协议)、评估费用票据;
(2)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
(3)质押专利、商标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评估费用票据、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7.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担保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担保机构奖励
(1)融资担保合同和担保费凭证(担保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2)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
(3)质押专利、商标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4)担保项目及金额清单。
8.专利保险保费资助
(1)投保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2)保单及保费发票(保费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9.引进市外发明专利用于生产经营资助
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10.知识产权导航、评议机制项目资助
知识产权导航、评议项目备案报告及市市场监管局批复文件,委托合同书,付款凭证,导航、评议报告等证明材料。
1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
(1)知识产权案件行政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
(2)当年知识产权维权活动支出票据(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12.成立知识产权联盟奖励
(1)市市场监管局的批复文件;
(2)联盟当年开展有关活动支出票据(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3)联盟当年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运用专题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