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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奖励条件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1-3-26    浏览次数:2745    

2021年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奖励及申报条件介绍,如果你满足下述申报条件,不妨与小编联系交流一下其他申报细则问题,那么接下来,就一起来看一下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奖励条件具体内容。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信同号),QQ2881391780

一、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建设主体:已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独立法人单位。

2.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与20人。

4.研发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至3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5.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6.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7.申报企业需提供“南京市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607-1、607-2表)。

备注:按照省科技厅要求,本年度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江宁开发区各自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

二、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奖励

市级政策:新获批建设省级研发机构,由市科技局予以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区级政策:对获得省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或立项)的,可累加享受补贴。

上述就是2021年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奖励条件介绍内容,对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感兴趣的,可以与卧涛科技小编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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