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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丰县工业技改扩建项目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条件、材料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1-3-10    浏览次数:1679    

此次长丰县工业技改扩建项目投资主要针对设备投资300万-500万的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开始!申报时间、条件、补助范围、申报材料及其他有关要求“卧涛”整理如下:

该政策在线免费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QQ:2885218105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1、在本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请奖补项目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3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3、有效发票早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以后。
三、补助范围
1、生产设备(二手设备不在补助范围)、生产线上检测设备、环保设备、安全设施投入;
2、根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三单小值确认企业投资补助金额,以发票时间为准,补助期2年;
3、项目按有效投资金额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低不少于30万元,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信用承诺书;
2、项目申请表;
3、项目备案批复文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5、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发票。
五、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企业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电子版)报送所在乡镇、经开区,乡镇、经开区初审后于3月20日前统一上报县经信局(同时报电子版)。
六、其他要求
1、项目符合市级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条件的,不允许申报;
2、获得市级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票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市级政策但未享受补助的可以申报。

免费咨询热线: 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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