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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市高新区兑现2020年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4    浏览次数:1283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文件要求,现就《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兑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推广合创券政策(政策第16条(4)),登录合创汇网站http://gx-hch.com/infa-web/index,点击并登录“双创载体”板块, 在“政策兑现”模块,按照相应条款要求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线上填报完成需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高新区科技局。

2、申报其他政策的企业登录:

登录合肥高新区合创汇网站(http://gx-hch.com/infa-web/index),点击“政策通”,下载操作手册后,按要求注册后登录,完善所有信息后,按流程申报。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科技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 即可申报项目,线上填报完成需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高新区科技局。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高新区涉企系统申报的政策,完成线上填报后报送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至高新区管委会1003室。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34日至315日,31517:30关闭申报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内容

    1、政策第11条: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2)鼓励申报国家高企。

     政策内容:对当年新增认定的国家高企,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高企复审的企业,给予5 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高企和2020年通过复审的国家高企。

     申报材料:各类资质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


2、政策第12条:荣誉资质奖励。

1)支持创新能力建设。

政策内容: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一室一中心”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2020年首次认定的省级“一室一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材料:研发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2),认定文件,营业执照。


2)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

政策内容:对于当年认定为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位)、二等奖(第一位)的企业,分别给予30 万元、20 万元奖励,其他参与企业分别按照50%给予奖励;当年认定为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第一位)和一等奖(第一位)企业的,给予10 万元奖励,其他参与单位按照50%给予奖励

申报条件:1)当年认定为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第一位)和一等奖(第一位)企业及其他参与企业。

申报材料:科学技术奖奖励申请表(附件3);获批文件或证书;营业执照。


3政策第16条:推广合创券。

   政策内容:4)在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的“合创汇”活动中获得“合创之星”称号的企业,给予10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报条件:2020年在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的“合创汇”活动中获得“合创之星”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合肥高新区“合创之星”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企业营业执照(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电子档;“合创之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文件批复或通知;获奖项目参赛计划书复印件。


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不得是“三无”企业,即无实际经营(无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无社保人员、无固定场所。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本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所有申报政策的企业必须登录科技火炬统计调查系统并上报科技部火炬统计报。

3.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的企业,按照高新区现有的同类政策从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4、所有材料请按照要求,上传系统,并确保清晰可见。


该政策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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