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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总部企业认定三大类条件和认定补助奖励

文字:[大][中][小] 2021-1-19    浏览次数:3997    

南京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分为三大类,小编在这里一一给大家整理了出来,且成功申请南京市中部企业认定的,还可获得高1亿元的奖励支持,那么这三大类认定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样的呢?为了获得这个认定补助资金,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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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总部企业认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 符合南京市产业发展政策; 

(二) 在南京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2000万元及以上,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300万美元及以上; 

(三) 在南京市域外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家。 

二、满足下列条件和标准之一,且符合基本条件规定的可直接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

(一) 上一年度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公布的全球大500家公司的总部或分支机构;

(二) 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三) 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

(四)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国际惯例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中国200强企业;

(五) 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指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

三、符合上述基本条件规定,未满足第七条所列条件的企业,按下列行业标准之一认定:

(一)工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5亿元及以上,或总部企业及其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总部及下属企业”)上年度在本市纳税(指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下同)的地方分成部分合计1800万元及以上。

(二)服务业

1金融业。参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73号文)规定。

2、其他服务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或总部及下属企业上年度在本市纳税的地方分成部分合计1000万元及以上。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营业收入、纳税地方分成部分、资产总额达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标准的一半以上且同一指标连续两年增速超过50%以上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成长型总部企业。 

四、南京市总部企业认定补助奖励

对总部企业的扶持进一步加大力度,包括落地奖励、提质增效奖励、人才激励、其他支持共410项。其中,对新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按其在宁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落户奖励,高不超过1亿元;对新认定的区域型总部企业,高可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对新认定的功能性总部企业,高可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

上述就是南京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认定补助奖励资金具体内容,想要申请南京市总部企业认定的朋友们,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咨询代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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