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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补条件指导大全

文字:[大][中][小] 2020-12-23    浏览次数:1614    

关于2021年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补条件以及范围汇总如下,为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哪些企业可以申报?详情可以直接咨询卧涛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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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省普惠金融发展的资金。

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补条件范围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建立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对基金项下子产品给予风险补偿。

(二)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代偿进行补偿;实施担保费补助,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逐步降低担保费率;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业务等进行风险补偿;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奖励等。

(三)支持金融机构、地方金融从业组织等发展。对农商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小微企业转贷等机构(组织)进行风险补偿;实施农商行系统行业风险救助基金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监管服务体系建设等。

(四)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实施“科创板”上市奖励;实施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实施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实施上市培育基地建设专项奖励;实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引导奖励。

(五)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发行绿色债券;实施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实施绿色债券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奖补等。

(六)中央普惠金融政策配套。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对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民贸民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安排配套资金等。

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法分配。

实行因素法切块分配的,主要采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从业组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等因素。

实行项目法分配的,主要包括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

省财政厅按年度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当年的申报要求及实施办法,并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市、县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履行审核责任,合理确定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拨付资金。鼓励地方统筹安排资金,进一步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各市县财政局于次年3月底前向省财政厅报送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具体包括: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情况报告,专项资金审核、下达情况汇总表。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对省级机构报送的专项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向省级机构下达专项资金。省财政厅及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可自行组织审核,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严格开展审核工作。省级机构在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专项资金后,要按照规定使用,并及时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关于申报详情,请直接咨询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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