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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首台套等项目申报奖励补贴、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4/2/20    浏览次数:112    

宜昌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首台套等申报奖励补贴汇总如下,宜昌市的工业企业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870983457818186061490v同)

 

一、支持企业进规稳规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进规后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15%(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鼓励企业争创试点示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产品、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工业设计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和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三、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

对覆盖3个以上数字化改造典型场景的工业技改项目,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企业两化融合贯标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通过国家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贯标认证的二、三、四、五级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五、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

对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的装备,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纳入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通过湖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的装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六、支持船舶产业绿色智能化

对市域内船舶工业园区(基地)获省级认定并获省级资金支持的,由属地财政按照省级支持资金的2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对自主设计智能船型,且纳入国家绿色智能内河船型目录并实施建造的企业,按每个船型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建造绿色智能船舶的企业,按每艘船舶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为绿色智能船舶提供三电系统的市内企业,按每艘船舶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我市新建、改建的宜昌籍绿色动力船舶所有人,按照动力类型给予一定补贴,新建船舶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改建船舶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由财政出资建造的绿色智能船舶不在上述奖励和补贴范围内。

七、支持工业新产品应用推广

每年征集发布全市工业新产品推广目录。对采购推广目录内产品且年采购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购销双方无股权关系),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八、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

以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方式,对全市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给予补助。

九、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

鼓励企业家和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参加领军班、市级专精特新班、进规培育班、创客中国大赛创新培训等各类专题培训。

本意见所涉资金除有明确来源的外,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宜昌城区由市、区两级按5∶5分担。由市级财政列支部分,由市经信局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或自行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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