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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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申报条件如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进行申报。
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第三十五条 《奖励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
(一)在本省注册登记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二)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第三十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只授予企业。
第三十七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候选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省注册,坚持推动本企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开发出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或者开发出技术含量高、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者采用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及现代科学管理方式,显著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生产的产品成为有一定影响的产品,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二)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
(三)重视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研究运用,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