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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安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材料和2023年申报认定时间及各区县奖补

文字:[大][中][小] 2023/5/10    浏览次数:750    

2023年安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指南(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怀宁县、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桐城市)。各市区县会依据安徽省时间,重新提前安排时间。各市区县基于省奖补会给予配套奖补。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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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庆市申报时间
(一)预审申报
1.材料报送:预审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副本)。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注意:要求在“主要情况表”上由所在地科技主管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报送至市税务局(注意:要求另附一份“主要情况表”,由所在地税务局税政(法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高企申报预审材料按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胶装并标注页码,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会同所在地财政、税务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连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一并报送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原则上按企业税源所在地组织推荐申报。异地申报,请相关科技主管部门自行协商。
2.截止时间:
第一批,2023年4月30日
第二批,2023年6月25日
第三批,2023年8月25日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本区域申报截止时间,并通知辖区内企业。

(二)正式申报
1.材料报送:待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联合审查结束后,进行意见反馈,各申报企业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网申材料。
2.截止时间(国网系统):
第一批,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2023年7月15日
第三批,2023年9月15日

二、申报材料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10.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三、安徽省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安庆市
1.安庆市
(1)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从市外整体引进到本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中,经省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企业且产值增幅超过15%的,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首位产业企业奖励金额提高至15万元。
(3)对首次入规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增幅超过15%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且增幅超过15%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上缴税收每增长1个百分点,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安庆市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第9条。

2.岳西县
支持高新企业。对连续2次以上(含2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除市要求县财政负担部分外,县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省、市无奖励标准的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10万元。

3.宜秀区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4.宿松县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
如遇申报、材料、部分条件不符合、缺少知识产权等问题,可以咨询小编,我们提供问题咨询、辅助申报、代理申报服务。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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