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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是关于四川省数字商务转型升级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相关内容,如需针对该项目的政策指导或申报测评,欢迎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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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数字商务转型升级项目申报领域范围
(一)支持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电商新业态基地建设。主要以特色产业(供应链)为依托,通过载体建设、搭建产业体系、融合发展、品牌IP打造、新技术应用、人cai孵化、氛围营造等方面,为优质“四川造”产品线上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商新业态基地,大力促进直播电商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势资源集聚,培育川货品牌、孵化本土带货主播,提质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细分产业数字化示范标杆,建设优质流量服务资源聚集中心。
(二)支持四川省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或商协会,不含电商交易平台)作为申报主体,围绕数字商务在人cai培育、投融资、虚拟集群、科技应用等领域,搭建交流平台、举办推介会等活动,为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提供人cai、技术、虚拟注册、数字贸易、信息资源、金融、行业咨询等产业链资源整合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四川省数字商务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条件
一、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
1.申报主体为电商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较为领先的的网络交易额,并对基地有管理、促进等工作机制和措施。
2.基地运营主体是在川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管委会,有完善的基地管理运营制度,有常驻基地的管理办事团队(如果是管理多个基地的运营主体,必须有专门负责管理服务该基地的团队),拥有新媒体帐号不少于2个。近三年无违法违纪、失信等记录。
3.基地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设备及公共服务区域。
4.基地立足本土优势特色产业(带),新业态主题突出,目标明确、定位清晰,具有稳定电商新业态的产业链和上下游合作伙伴,入驻的电商新业态(含直播带货)机构不少于5家,年服务四川本土企业不少于50家。
二、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申报主体具有健全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服务、产品能力,正常运行,信誉良好,未纳入联合失信惩戒目录。
1.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平台正常运行二年以上,且得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含国家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授权)的数字商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不含电商交易平台等);
2.具有推进数字商务的专业基础、环境、技术、产品和专业的服务团队,技术、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处于省内领先,专业服务团队不少于15人。
3.具有较强的市场化运作能力,提供普惠性或有偿性数字化转型服务和产品,开展创新型成果的孵化。
4.具备加强的需求撮合能力,通过搭建在线平台等方式,推动资源有效整合,实现企业核心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5.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支持,聚焦人cai培育、投融资、虚拟集群、科技应用等要素,搭建交流平台、举办推介会等活动,大力构建良好发展生态。
四川省数字商务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材料
一、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
1.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申请文件;
2.四川省电商新业态基地申报材料(附件1-1至1-9)。
二、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1.四川省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附件1)。
2.平台基本信息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平台服务企业与集聚汇总信息表(附件4);
3.项目申报书(附件5)。
四川省数字商务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流程
一、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
(一)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采取自愿原则申报,并承诺对所申报的项目实施负责。
(二)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初审确认后上报商务厅。
(三)商务厅对材料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
(四)根据评审情况,商务厅会同财政厅研究确定支持名单并公示。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财政厅按规定程序下达资金。
二、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充分考虑服务供给能力。
(二)申报主体要对照主要公服平台申报条件,确定重点所属类型,并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
(三)市(州)审核推荐。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局负责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筛选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把关,并联合行文向商务厅、财政厅推荐。
(三)省级评审。商务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资料评审。根据资料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四)对项目进行公示和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