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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持】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申报条件、材料、流程、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3/2/17    浏览次数:987    

成都高新区关于成都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属于资质认定、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类项目,项目政策扶持方式为资质荣誉和事后补助。关于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申报的相关内容已汇编如下。仍需政策指导或申报测评的企业可联系小编咨询。

【小编咨询热线:15005600923<V同号>】

 

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政策扶持方式

一、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根据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评价体系开展孵化载体评价工作,评定星级(一星至五星),可授予星级众创空间、孵化器称号。对不同星级的孵化载体可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孵化载体加强高层次cai引进、梯度企业培育等工作。对连续两次未获得星级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取消其认定资格,后期根据实际表现可申请重新认定。

二、获得专业孵化器认定的载体可优先获得菁蓉汇配套支持,可按市科技局绿色通道报送省级孵化载体认定。

 

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申报条件

一、认定须知

1.成都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2020年度有效名单(详见附件2)内的载体无需认定。

2.有效名单内的载体若需认定为专业孵化器则须提交认定材料。

3.有效名单外的载体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认定成都高新区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二、申请认定为成都高新区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运营机构工商注册时间和孵化载体实际运营时间已满6个月;

(二)发展方向明确,能够动态统计和管理入驻科技创业团队(企业)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报;

(三)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能够提供电话、网络接入、办公桌椅等基本办公设施和会议室、展示室、路演厅等公共服务场地,入驻的科技创业团队(企业)不少于5个,科技创业团队(企业)所研发的项目应符合成都高新区产业的发展要求;

(四)建立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具备专门的服务团队(包括创业项目联络员、创业辅导员等),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培训服务及基本的法律、会计、知识产权等服务,常态化组织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

三、孵化器分为专业孵化器和综合孵化器,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1.专业孵化器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2.发展方向明确,能够动态统计和管理入驻科技创业企业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报;

3.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规划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75%以上,在孵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所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且符合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成都高新区产业的发展要求。

②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孵化器内,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③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租用孵化场地面积应低于1000平方米(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除外);

4.形成了较完善的孵化服务体系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能够提供创业咨询、培训、辅导服务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信息咨询等服务,常态化组织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

5.聚焦成都高新区三大主导产业,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网络通迅等),生物产业(生物医药、生物服务、健康新经济、生物医学工程等),新经济产业(5G通信与人工智能、网络视听与数字文创、大数据与网络安全、区块链创新应用等),主营业务与孵化器专业定位一致的入驻企业数量占入驻总数60%及以上或其使用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60%及以上;

6.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综合孵化器认定条件:

1.孵化器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运营机构工商注册时间和孵化载体实际运营时间已满6个月;

2.发展方向明确,能够动态统计和管理入驻科技创业企业运行情况、发展需求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报;

3.在孵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所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且符合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成都高新区产业的发展要求。

②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孵化器内,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③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租用孵化场地面积应低于1000平方米(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除外);

4.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75%以上,入驻企业不低于25家;

5.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培训、辅导服务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信息咨询等服务,常态化组织项目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

四、孵化载体入驻企业中,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职人员【一般应具备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曾经在四川生活、学习、工作经历(一般应具备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知名企业工作经历),有过多次成功创业经历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在海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海外工作经历、有海外成功创业经历或海外高校访问学者,国家、省、市级cai,国际顶尖cai,大企业高管,高技能cai(高级工程师、国家、省、市技能大赛获奖、优秀工匠等),优秀青年cai(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其他经认定的优秀称号等)等cai创办的企业(上述cai需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所占比例不低于20%,或者上述cai创办的企业不低于5家,可认定为高端cai引领型创新创业载体。

 

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申报材料

《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认定申请书》

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认定申请书收取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资料壹式壹份,须加盖鲜章,装订成册,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C座3楼;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分批认定。【具体申报时间可咨询小编了解】

 

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根据成都高新产业孵化培育网络平台或其他相关网络渠道通知公告,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成都高新区科技和cai工作局孵化载体归口管理处室(中心)。

(二)申请材料经孵化载体归口管理处室(中心)审核通过,并经局办公会议定。

(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认定为成都高新区众创空间或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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