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一、2023年合肥市高企十问十答
问题1:企业2022年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中的研发费用是有数据的,但是2020年和2022年的研发费用却没有,这个怎么办呢?
答:纳税申报表中期间费用当中的研发费用每年都必须要有的,没有的要去税务机关找专管员进行调整。
问题2: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与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有差异怎么办呢?
答:研发费用差异比较小的,要写情况说明书(提交材料的时候就提前写好,不要等到最后才补,以免影响效率),并且将此说明书放在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前面。
问题3:企业有参与制定地方行业标准,申报高企的时候可以将这些资料放进来吗?能放进来的话由于标准内容很多,上传不上,怎么办呢?
答:可以放进来,至于这个加分项该给1分还是2分,由专家来进行评判。而针对资料比较多的情况,建议企业只需要上传标准的封面+有企业名称的那页+最后一页即可。
问题4:研发费用明细账可以不上传吗?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这一项,只上传检测报告就可以吗?
答:一切根据系统里的提示来进行,最好做规范了,本来高企申报上传资料就是为了企业能够规范自己的资料,以方便后续的高企的评审能够实现网上评审。
问题5:企业的会计报表和企业人员按照什么时间段来计算呢?
答:除了企业的成立时间之外,其他的时间计算,比如会计报表、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都是以会计年度为标准来做企业人员和会计账目的。
问题6:企业如何证明自己的职员是科技人员呢?企业总经理可否算到科技人员里面呢?
答: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而企业科技人员是以签订合同的工作岗位来进行证明的。而企业总经理是不可以算到科技人员里面的,技术副总或者生产副总之类的可能会认可。
问题7:有几个专利没有缴年费了,近三年的知识产权这项能不能算上这些专利,作为成果转化可以使用吗?
答:不可以。而且就算是专家评审的时候没有审出来,但是未来在G家层面进行抽查的时候被查到是有巨大风险的,因此建议企业的专利一定要及时缴纳年费。
问题8:在证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时候,销售合同和发票都要提供吗?答:要证明该产品取得了销售收入,销售合同和发票任意提供一个就可以。并且如果企业没有销售收入是不可以申报高企的。
问题9:软著和外观专利的证书本身是没有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的,这个怎么办呢?
答:企业自己对其进行说明解释即可,帮助专家来进行评判,是否该技术具有先进性。
问题10:企业是初创企业,目前人员数量仅为5人,可以申报高企吗?
答:可以。企业人员数量不影响企业申报高企的。但是申报高企有一条硬性条件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二、2023年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 企业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认定办法》中 《G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 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 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 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且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起支 撑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需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 1项授权或进入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G 家级农作物品种、G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 3项以上授权或已正式受理阶段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 著作权等。
(三) 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 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 经营年限计算。
三、2023年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
1. 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 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附件8)。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 查阅确认。企业申报材料由“G网”直接导入“省网”,无需在“省网”重复提交,申报企业须于申报截止时间10日后,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阅确认导入的申报材料情况是否清晰完整。登录省网需注册,并选择所在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审核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并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形成核查推荐意见(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原则上盖工作领导小组印章),县区上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和2022年8月21日)。
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形成推荐意见,在“省网”逐一提交。提交完毕后,汇总生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由市科技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四、合肥市高企奖补好处
合肥市首:20万
高新区首:20万,再:5万
蜀山区首:规上25万,规下20万,再:10万
包河区首:规上25万,规下20万;再:规上20万,规下10万
瑶海区首:25万,再20万
庐阳区首:规上25万,规下20万;再:规上20万,规下10万
新站区首:25万
经开区首:25万;再:3年平均增长10%奖励10万
肥西县首:20万;再:10万
肥东县首:20万;再:10万
长丰县首:30万;再:20万
巢湖市省级:10万;首:20万;再:10万
庐江县首:20万;再:10万
(以上政策根据往期通知整理,具体奖补信息根据当年政策通知为准,也可联系小编咨询。)
2023年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