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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三类最高3000万资助经费发放·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要求材料(附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2/12/14    浏览次数:656    

江苏省13市(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合计96区/市/县)可获得最高3000万元的资助经费。适用行业见下文。“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要求、流程、材料等内容亦见下文。如需一对一解答请致电以下政策解答热线。

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资助适用行业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奖补政策条文

1】重大战略产品创新(A类)

采取揭榜挂帅的项目组织方式,由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指南确定的重大项目任务目标导向,充分发动、积极组织辖区内龙头骨干企业有针对性地揭榜,鼓励研发企业、高校院所、应用单位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其中,指南代码1002项目实施“赛马制”,根据专家意见支持不同团队围绕同一个目标,采取不同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里程碑”考核,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指南代码1003、3102项目由省市联合发榜,按照省市联动方式组织实施,地方财政须按1:1的比例进行联合资助,并探索实施“项目监理人”制度。A类项目实行不限项申报,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省市联动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2】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B类)

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由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指南确定的产业专题技术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

3】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

按照省地联动、地方主导、共同支持的思路,实行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由省级以上高新区围绕指南明确的重点领域开展组织,优先支持科技部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和省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2-3个联动优势突出、发展基础较好、创新潜力大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与省科技厅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资,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单个项目的支持强度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支持重点

1、聚焦重大战略产品创新。

坚持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国家战略急需关键技术,设立集成电路专题,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打造一批标志性“拳头产品”;聚焦高端芯片、高技术船舶、基础工业软件等重点产业技术方向,瞄准重大战略任务和关键技术瓶颈,面向省内外创新力量“揭榜挂帅”组织攻关,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一批具有战略意义和引领作用的重大战略产品产业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突出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聚焦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数字科技、先进材料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新药创制、高端装备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努力在产业链薄弱环节取得重大突破,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

3、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

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有条件的高新区围绕“一区一战略产业”细分领域,着力集成转化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形成一批关键标准和战略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骨干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速形成企业创新整体性优势,努力通过重大科技成果有效、快速转化,培育和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2020、2021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除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外,原则上企业2021年度实现盈利。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新药类项目原则上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试验的已启动研究。

4、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现有产能扩大或技术改造的项目。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企业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2】.同一企业原则上限报一个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省科技创新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在研项目),有上述计划在研项目的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可再申报1个本专项资金项目,有上述计划在研项目的其他企业可以申报本专项资金A类项目,但已牵头承担本计划揭榜挂帅项目且在研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A类项目;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可将不同目标产品或处于不同技术研发阶段的项目,分别申报省科技创新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项目和本专项资金项目;累计承担本专项资金项目3项以上的企业,只能申报A类项目。

3】.同一企业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等涉企专项资金。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省科技创新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除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创新支撑计划项目外,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同一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参与人员的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5】.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6】.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3.5年(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新药类和3类医疗器械项目实施期限可适当延长。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和附件。

2)相关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4.2022年1-10月份企业财务报表

5.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6.能反映创新水平的佐证材料

7.能反映知识产权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注意: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并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审查和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

2】.本专项资金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

3】.申报企业须对照指南明确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一个指南代码,受理后不再调整。

4】.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含技术创新点和目标产品,用“×××研发及产业化”作为后缀,字数控制在20个字左右。

5】.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6】.项目申报材料均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络评审以网上提交内容为准。

7】.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提交后,不予退回。

8】.2023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9】.项目指南和相关申报材料格式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南京市申报2023年省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各板块择优推荐名额表(B类)

1.江北新区(南京国家高新区)18

2.玄武区(省南京徐庄高新区)6

3.秦淮区(省南京白下高新区)3

4.建邺区(省南京建邺高新区)3

5.鼓楼区(省南京鼓楼高新区)2

6.栖霞区(包括南京国家开发区新港高新园)10

注意:1-6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不低于70%

7.雨花台区8

8.江宁区(包括南京国家开发区、江宁高新园、省麒麟高新区)22

注意:7-8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不低于70%

9.浦口区2

10.六合区2

11.溧水区(省南京白马高新区)2

12.高淳区(省南京高淳高新区)2

注意:11-12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不低于70%

 

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目录)

一、重大战略产品创新(A类)

1001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研发及产业化

1002体外膜肺氧合(ECMO)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1003面向高端装备的数字化协同建模与仿真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二、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B类)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2101工业互联网

2102信息通信

(二)数字科技

2201人工智能

2202高端软件与系统

(三)生物医药

2301新药创制

2302高端医疗器械

(四)新材料

2401先进功能材料

2402关键基础材料

(五)先进制造

2501智能制造

2502高端装备及精密仪器

2503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

(六)其他

2601安全生产

2602环境保护

2603现代农业

三、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专题

(一)重大战略产品创新(A类)

3101基于芯粒的高性能计算芯片高密度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3102 40nm嵌入式闪存(eFlash)工艺研发及产业化

3103大尺寸高质量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衬底研发及产业化

3104车规级智能型功率开关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二)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B类)

3201高端芯片与器件

3202先进制造和封测

3203关键设备与材料

四、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C类)

4001聚焦生物医药、先进功能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高新区作为创新主阵地,瞄准高端医疗器械、先进碳材料、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细分领域发展方向,组织实施一批前瞻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推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和集成联动管理机制,开发一批重大标志性产品,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推荐名额

南京市40项

苏州市40项

无锡市32项

南通市28项

常州市24项

徐州市18项

扬州市18项

泰州市18项

盐城市15项

镇江市12项

连云港市12项

宿迁市10项

淮安市7项

昆山市3项

常熟市3项

海安市3项

泰兴市3项

沭阳县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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