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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企业申报“星级上云企业”的申报奖励补贴内容以及认定成为“星级上云企业”的条件和流程,想了解最及时的申报政策和认定标准,欢迎咨询以下预留热线了解。
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
江苏省12市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补贴奖励
1、“企业上云”项目奖补资金。包括省“企业上云”服务平台上审批通过的“企业上云”项目补助资金和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资金,以及其它“企业上云”项目补助资金。其中,2017年“企业上云”项目按照年化合同额的15%比例进行补助支持,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填报补助总额;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2、优秀云服务商奖励资金。各地根据本地重点云服务商协同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绩效申报奖励资金,申报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3、“企业上云”工作补助资金。各地根据组织“企业上云”工作相关宣贯、推广、培训工作情况,以及2018、2019年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目标任务,申报工作补助资金。其中,设区市经信委申报额度不超过80万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申报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以上奖补内容仅供参考,详情可咨询小编了解最新有效奖补政策】
江苏省12市星级上云企业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上云形式。
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申报要求。
企业对照《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版)》,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
江苏省12市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截止申报日期,由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
2.审核报送。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依托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项目初审和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3.星级评定。
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由市工信局组织评定,五星级上云企业由省工信厅组织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