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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50万!2022年合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奖补

文字:[大][中][小] 2022/10/20    浏览次数:1171    

2022年合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的条件是什么?申报材料及奖补有哪些?政策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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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二、奖补好处

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 示范基地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为示范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需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成立时间满 2 年。

入驻示范基地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少于 30 家,从业人 员 300 人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 70%以上。

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持证创业 辅导师不少于 2 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 2 家。

服务业绩突出。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 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 20%以上。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 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有科学合理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 展计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运营团队管理规范,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创 业创新服务经验。

服务功能完善,有详细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 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 明晰的服务台账(台帐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 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现场图 片及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项服务功 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 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 队)50 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相关服务活动 3 次以上。

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 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20 家次 以上。

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 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 技术洽谈、技术对接活动 3 次以上。

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 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 150 人以上。

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 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 1 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 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 1 次以上。

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 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15 家次以上,年组织融资对接活动 2 - 5 - 次以上。

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税务筹 划、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 10 家次以上。

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 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10 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示范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 机构的服务。

 第八条 申报示范基地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 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地运营模式、管理 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 优势和示范性。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登录省经信厅网站,在企业云办事服务栏,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认定系统,按系统引导和《管理办法》要求,在线填写《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并按《企业需上传材料清单》(见附件2)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推荐至市经信局。

示范基地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省经信厅、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每年组织一次示范基地申报、公告工 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申报工作通知为准。

示范基地运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 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后报市经信局,经市经信 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审核后,签署审查推荐意见, 报省经信厅(直管县、市直报省经信厅)。

第十一条 申报示范基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示范基地申请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 - 6 - 1. 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 目前的基本情况); 2. 示范基地内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和服务需求情况; 3. 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管理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 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等); 4. 近年来的服务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规模 以及服务收费情况,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情况); 5. 主要服务业绩及示范基地内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贡献; 6. 下一步发展设想。 (二)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 1); (三)示范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附件 2)、毕业企业情况 表(附件 3); (四)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六)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 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八)基地典型服务案例(1000 字左右,可附照片); (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根据《管理办法》中“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的规定,要组织2019年及以前有效期满的示范基地重新申报(其中获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有效期从国家级示范基地生效的当年算起);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20221031日前将推荐行文、申报基地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及基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审核(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101710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11224时;县级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11624时)。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合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申报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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