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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奖补400万!合肥市第三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申报条件、流程及补助

文字:[大][中][小] 2022/9/9    浏览次数:1149    

合肥市第三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流程及补助都有哪些?政策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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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若干措施及奖补

一、专利导航

(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任务

按照《专利导航指南》标准,开展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研究,形成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为申报主体在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协同创新、专利布局、资本化运营、人才管理等环节提供策略参考。

(三)申报条件

1.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需求明确;

2.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且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等核心知识产权,在细分行业中具有引领性,具有承担专利导航分析的能力和条件;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较强,企业主营产品销售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场占有率,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在总销售收入中占有较高比例;

4.每家单位仅限申报一项专利导航项目,已经承接过合肥市运营服务体系专利导航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合肥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专利导航项目建设方案;

3.申报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五)项目时间

1.申报时间:2022年9月10日-2022年9月20日。

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县(市)区市场监管局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2.执行时间:项目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

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4日前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逾期视为项目建设失败,自动放弃奖补。

(六)拟立项数量及奖补标准

材料受理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不多于15个项目开展建设,并发布项目立项通知。项目完成后,对验收合格的单位每项给予30万元奖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奖补。

 

二、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

(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符合《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要求

1.为5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提供3年以上(含3年)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2. 2%托管的中小微企业有专利转移转化的成功案例;

3.指导中小微企业人员参加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的学习。

(三)申报条件

1.托管对象为合肥市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列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或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2.申报主体具备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团队,具有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工作能力;

3.申报主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贯标辅导、知识产权权利维护或知识产权政策咨询等服务,至少提供两项免费服务三年以上(含3年)服务(在合同中明确);

4.申报主体据实开展托管工作,杜绝重复托管或信息不实等现象发生;

5.企业只能选择一家托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如有重复托管行为,取消其合肥市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其他市级知识产权奖励政策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项目验收申请主要以验收申请表为基础,包括主体资格证明,托管合同等。具体验收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一式2份,包括:

1.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项目验收申报书(附件3);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专利或商标机构资质证明);

3.托管企业汇总表(附件4),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档;

4.托管合同及贯标证明材料。按企业装订,每家企业包括:

①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②企业“中小微”证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查询截图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③托管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至少两项,免费提供三年以上(含三年)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④贯标网站注册及学习页截图;

5.转移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县(市)区市场监管局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奖补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托管企业数超过50家),按托管企业数量每家0.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产品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中的产业,产品应是申请企业自行研发或者生产或者销售的主营产品,产品符合《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要求,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产品已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

2.同一型号或品种的产品应作为一件产品进行认定,如xx企业的xx型号手机,不同颜色、大小、配置等应归类为同一产品;

3.申请认定的企业应为认定产品所使用的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或专利被实施许可人或专利被实施许可人之一。专利被实施许可的企业进行产品认定,应征得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

4.一家企业可选择不超过3件产品进行认定。

(三)申报材料

1.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项目申报书(附件5);

2.项目申报书涉及到的主体资格、产品使用专利情况、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奖补标准

材料受理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择优给予每件1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20万元。

 

四、培育与集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符合《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入驻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开展包括知识产权咨询、代理、培训等基础业务,管理规范、转化、许可、评估、融资、保险、信息检索(分析)等运营业务,无效、异议、诉讼、非诉等法律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办理登记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该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1.培育与集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项目申报书(附件6);

2.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服务业集聚区提供的入驻知识产权大厦证明材料;

4.在服务业集聚区开展经营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按项目申报书要求准备)。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县(市)区市场监管局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奖补标准

对于入驻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

 

五、商标质押贷款助企纾困

(一)申报主体

在合肥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条件

2022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商标质押贷款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备案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该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1.商标质押贷款助企纾困项目申报书(附件7);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3.贷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发放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4.评估报告、评估合同、评估费用发票、转账凭证及到账凭证等评估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县(市)区市场监管局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奖补标准

对于办理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金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20万元。对于企业实际发生的评估费用,按照质押登记金额1000万元以下(包括1000万元)0.5万元,1000万元以上0.8万元,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奖补总金额400万元,最终奖补金额根据申报金额统筹安排,省市县不重复奖补。

 

申报流程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至合肥市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和骑缝章。电子版命名格式: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名称。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内容应完全一致。

(三)评审和公示

市知识产权局根据项目需求按照程序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项目完成情况,并进行公示。

合肥市第三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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