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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请条件步骤及认定解读

文字:[大][中][小] 2022/9/8    浏览次数:743    

以下将为大家带来武汉蔡甸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请条件步骤及认定等内容,详情如下,有需要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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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对区域内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全区旅游业态提档升级。

二、建设目标

2022年至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旅游综合治理能力

1. 建立党政统筹的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成立蔡甸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导调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全域旅游发展重大事项,从全局谋划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2. 建立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旅游综合协调、综合监管机制。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综合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间问题,统筹产业融合发展事宜;强化涉旅部门联合执法,相关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形成既分工又合作的综合协调监管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文化和旅游局)

3. 建立旅游行业协会,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快推进旅游企业组建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酒店协会、民宿协会、餐饮协会、景区协会等行业协会或组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诚信体系。(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旅游行业各单位)

(二)建立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政策保障机制,实现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完善全域旅游发展支持配套政策

1. 明确产业定位,促进多规融合。统筹编制规划,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确立旅游业为主导产业,推动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规划与全域旅游规划深度融合,形成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蔡甸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以及旅游产品开发、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乡村旅游等旅游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或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园林和林业局)

2. 保障旅游优先,制定配套政策。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调整和完善旅游发展、营销、惠民等奖励补助政策,落实金融支持和优惠政策。保障旅游发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支持旅游项目用地,促进土地要素有序留点和合理配置,构建旅游用地保障新渠道。设立旅游专家智库,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引进和旅游培训机制,实施旅游人才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政府办〈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建立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各类配套设施有效运行

1. 建立完善的外部交通、内部交通体系,建设复合型高速公路服务区,提供运力足、供给能力强的旅游交通服务。科学编制蔡甸旅游交通图,建立交通方式快捷多样的外部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和内部交通配套体系,确保各类道路符合相应等级公路标准。推进汉宜高速永安服务区、汉蔡高速西湖服务区、京港澳高速蔡甸服务区等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工程,打造具备停车休息、入厕、汽车加油(充电)、旅游咨询、商品售卖、餐饮服务、医疗救助及旅游体验活动等功能的复合型服务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 建立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建设配套设施完备的景区生态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利用九真山风景区现有设施完善一级游客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在各A级旅游景区建设二级游客集散中心、生态旅游停车场,在各旅游集散点、相关基层文化站设置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立体系完善、功能齐全、覆盖全部A级旅游景区的智慧旅游系统。在区内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全域全景图,景区、度假区、旅游风景道路入口设置全景导览图,各级游客集散中心设置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建立系统完善、布局合理、涵盖全域的旅游道路导向标识牌系统。布局建设覆盖城乡全域、分布合理、管理规范的旅游厕所网络。(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集团、各街道〈含中法生态城管委会有关处室、蔡甸经济开发区、消泗乡,下同〉)

(四)健全旅游供给要素,科学布局旅游功能

1. 丰富完善旅游行业“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积极支持香草花田、侏儒山街阳湾村申报3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品牌突出、数量充足的旅游吸引物。积极推进区内具备条件的酒店、民宿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住宿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旅游住宿产业群。积极打造游客主要集散区域餐饮专区和购物专区,形成服务便捷、形式多样、品牌突出、管理规范的旅游餐饮服务体系,建设特色鲜明、经营规范的旅游购物专区。积极举办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节庆活动,大力开展送文化、送体育进景区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景区、酒店等旅游企业自办演艺活动,丰富旅游休闲娱乐产业。(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集团、各街道)

2. 实施“旅游+”战略,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农业”“旅游+商务”等模式,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综合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生态集团、各街道)

(五)建立全域旅游市场秩序与安全体系,提升旅游服务功能

1. 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广泛宣传、贯彻、实施各类旅游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作用,建立保障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投诉制度,畅通旅游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游客投诉处理规范公正,反馈及时有效,提高游客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2. 推进文明旅游,开展旅游志愿服务。定期开展旅游文明宣传和警示教育,推行旅游文明公约,树立文明旅游典型,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不文明旅游行为。完善旅游志愿服务体系,在游客集散地域设立志愿服务工作站点,开展旅游志愿公益行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

3. 加强旅游风险管控,建立旅游救援合作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建立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旅游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有效执行。建立与本地110120119等平台合作救援机制,鼓励旅游企业建立专门救援队伍以及与其他专业救援队伍联合合作机制。引导景区购买覆盖景区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保险。(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

(六)建立全域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机制,形成旅游发展良好社会环境

1. 加强旅游环境资源保护,开展全域环境整治,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制定实施山水林田湖草和生态修复的针对性自然资源保护措施,提高主要旅游地区空气质量和地表水质量。实施保护地方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针对性措施和方案。开展旅游区、旅游廊道、旅游村镇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是嵩阳大道沿线、S105省道蔡甸至龚家渡沿线、318国道永安至侏儒沿线。有力推进“三改一整”工程(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旅游景区、旅游村镇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垃圾分类回收、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

2. 强化全域旅游宣传教育,实施惠民旅游政策,开展旅游扶贫富民。广泛开展居民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旅游责任意识、旅游安全意识,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理念,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热情友好的旅游氛围。免费开放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城市休闲公园、红色旅游景区(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场所。制定并实施“蔡甸人免费游蔡甸”等惠民旅游政策,并对老人、军人、学生、残疾人等特定人群实施价格优惠。积极支持旅游扶贫、乡村振兴项目,引导全区脱贫人口通过旅游就业等形式进行帮扶。(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

(七)建立全域旅游营销体系,打造特色鲜明旅游品牌

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建立宣传营销联动机制,打造易于旅游市场识别、接受和传播,且能充分反映蔡甸独特地域特征和文化内涵的蔡甸旅游品牌。建立文化、旅游、宣传、体育、商务等多部门参与的营销联动机制,力促蔡甸旅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游客数量稳定增长,年旅游市场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形成全域旅游营销格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

(八)强化改革创新力度,着力解决旅游业发展瓶颈

突出政策举措创新,推出财政支持政策、旅游投融资、土地供给、人才政策等系列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配套政策举措。突出业态融合创新,以“旅游+”为抓手,扎实推进全地域、全产业、全资源融合,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和公共配套,推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突出公共服务创新,改善旅游交通设施,保障“厕所革命”实施效果,做好旅游区域周边环境整治、广泛应用节能减排技术。突出科技与服务创新,完善旅游智慧平台建设,推进旅游与科技融合,支持旅游部门采用智慧化手段为游客和旅游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

(九)强化工作协调力度,确保全域旅游创建顺利完成

全区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不发生重大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旅游市场失信等市场秩序问题,重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旅游“厕所革命”不达标问题。(责任单位:区旅游产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区旅游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申请创建阶段(20224月中旬之前完成)

完成蔡甸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制定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启动创建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区文化和旅游局报送蔡甸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

(二)准备验收阶段(20233月底之前完成)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对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加快推进创建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召开全域旅游考核迎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区文化和旅游局报送申请材料,并搜集、整理、完善验收资料。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34月底之前完成)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对照考核验收标准,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情况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312月)

全面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迎检工作,提炼总结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经验、亮点和特色,突出迎检工作重点,营造迎检工作氛围,确保创建成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投资多元化的旅游业投融资机制。加大区级财政对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投入,适度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额度。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贷款授信额度,加大政策性金融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旅游招商引资。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蔡甸旅游业,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进入蔡甸旅游市场,加快索河温泉资源招商开发进度,切实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支持对列入全区招商引进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一定奖补。

(三)落实激励扶持措施。优化调整旅游景区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保障旅游用地有效供给。支持对获得上级相关评级、认证和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旅游景区,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饭店,对新评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单位,对获得省级、国家级名牌旅游商品称号的旅游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四)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大力宣传贯彻《旅游法》,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始终坚持“环保优先”理念,保护利用山水生态资源,推进景区污水处理系统全覆盖,切实保护蔡甸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工作督办考核。区委组织部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办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定期汇报、研究、限时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

(六)提供人才队伍支撑。将旅游人才引进政策纳入区人才激励政策重要板块,以优惠政策引进、留住国内外顶尖旅游管理、规划、营销人才。建立多层次旅游培训网络,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经常化培训,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培养优秀导游、优秀景区讲解员和旅游企业服务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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