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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湖北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本文整理了湖北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奖补等有关内容,看完之后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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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集聚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子商 务市场主体,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或产业特色明显,有明确 主体进行综合管理,能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并对我 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区域。
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是指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经 营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包括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经营 者、平台经营者、仓储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培训孵化 企业、专业服务企业等。
湖北省各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条件
(一)规划科学合理。产业园区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 总体规划,且具备较完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准确, 发展方向明确。
(二)基础设施健全。产业园区直接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市 场主体的办公面积达到3000 平方米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 务设施完善。
(三)服务功能完备。产业园区具备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 系,具备仓储、物流配送、产品展示等服务功能,能为入驻企 业提供公共配套服务。
(四)集聚效果明显。武汉市产业园区入驻的跨境电子商 务市场主体30 家以上且年交易额合计达到3 亿元;其他市州产 业园区入驻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15 家以上。如有年跨境电 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 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可适当放宽本条所 规定的企业数量标准。
(五)支持政策明确。具有明确的、促进产业园区建设和 入驻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湖北省各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流程
(一)申报。省商务厅向市(州、林区)商务主管部门下 发申报通知,市(州、林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 的主体进行申报;
(二)推荐。市(州、林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主体 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考察核定后,研究提出推荐名单,以正 式文件(附申报材料)上报省商务厅;
(三)评审。省商务厅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并会 同省税务局、武汉海关、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研究会审,形成审核结果;
(四)公示、发布。省商务厅通过网站公示入选名单,公 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省商务厅予以认定。 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省商务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复 审。
第九条 经认定的产业园区,名称冠以“湖北省跨境电子商 务XX 园区”字样,由省商务厅统一授牌。
湖北省各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材料
(一)申报表;
(二)申请报告,包括:
1.产业园区基本概况,具体指产业园区简介、发展规划等;
2.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市场主体入驻情况,具体指产 业园区直接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办公面积、入驻企业 清单及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规模等;
3.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设施情况,具体指跨境电子商务仓 储、物流配送、产品展示等公共服务设施情况,跨境电子商务 服务平台、管理服务机构情况等;
4.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具体指产业园 区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制定的招商或支持政策,当地政 府或相关部门制定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及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 等;
5.产业园区的批复文件,经营管理机构及入驻市场主体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入驻市场主体租赁合同或其他有关证明 材料等。
湖北省各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扶持政策
经认定的产业园区需将运营主体和区内跨境电子 商务市场主体信息系统接入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经认定的产业园区需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 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报送运行发展情况。各相关市(州、林 区)商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向省商务厅报送当地产业园区情况,积极支持产业园区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经认定的产业园区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资金扶持条件的,可予以相应支持。
(二)支持产业园区举办形式多样的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支持区内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荆楚云展等境内外知名展 会及贸易促进活动,推荐产业园区和区内企业入驻“楚贸通”“楚贸展”等外贸数字化公共平台。
(三)支持在产业园区设立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解决方案或相关资源对接服务。
(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支持产业园区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