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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电商示范村建设项目申报奖补、主体

文字:[大][中][小] 2022/8/24    浏览次数:645    

武汉市江夏区电商示范村建设项目有关申报内容整理如下,本文包含了建设主体、支持政策、建设内容等。武汉市江夏区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武汉市江夏区电商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设主体

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区内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开展规模化生产经营,产业规模200亩以上。

武汉市江夏区电商示范村建设项目政策措施

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行政村发展特色产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推广。2022年,区财政安排电商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75万元,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以15万元/个的标准,支持5个电商示范村建设,验收达标后给予奖补。

武汉市江夏区电商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

(一)搭建农产品电商平台

1.自建电商平台或借助第三方平台,销售当地农产品;

2.配备电商运营团队;

3.配备必要的网络、电脑、物流打包等电商运营设备;

4.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线上交易,年销售额200万以上。

(二)配套设施设备

1.设立“武汉市江夏区电商示范村”标识标牌;

2.设立特色产品及电商平台展示区域;

3.开展网络直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置网络直播间。

武汉市江夏区电商示范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江夏区2022年电商示范村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对社会公示,确保项目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进项目实施。全区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且有意愿参与项目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公示要求,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进行实地查看,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主体,并予以公示。项目建设主体启动项目建设,电商运营情况须全程留痕。区农业农村局全程督导项目实施,保证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三)组织开展验收。项目建设主体完成电商示范村建设后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可采取自主验收或第三方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武汉市江夏区电商示范村建设项目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工作专班,由局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区农业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推进电商示范村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二)强化资金使用。要严格对照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加大公示公开力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强化项目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协调指导实施主体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建设完成后,规范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对完成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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