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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和申报条件、各区奖补政策

文字:[大][中][小] 2022/8/18    浏览次数:1812    

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都会组建申报一次。2022年想申报的,来瞅瞅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和申报条件、奖补政策,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安巢经开区想申报的朋友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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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奖补政策

1、合肥市: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家20万元的项目建设资金补助。

2、巢湖经开区:经评选认定为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家一次性4万元的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每家一次性20万、10万、5万元的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

 

二、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认定一次,每次认定20个左右。

 

第二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设立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为重点,主要由在生产、教学一线具有高超技能、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依托大中型企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载体领办,是开展技术攻关、创新、推广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平台。

 

第三条  认定管理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技能、突出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职责任务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院校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教学上的难题。

 

(二)推广。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能创新成果。

 

(三)传艺。开展带高徒、传绝技活动。以技能大师为项目带头人,培养高级工以上的青年技术骨干并积极传承传统工艺。

 

(四)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活动,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

 

第五条 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头人,一般应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绝技绝活,并在生产、教学等一线岗位上从事技能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在建设期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技术创新。有重大技术发明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将所掌握的高超技能用于实际生产经营、教学,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或教学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技术攻关。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和技术攻关或在职业教育课题研究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3.带徒传技。愿意传承技能技艺,带出的徒弟多、技术高,为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作出一定贡献或在挖掘和传承传统手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4.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或在积极挖掘、传承、创新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二)企业申报的条件: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并一部分用于技能人才培养;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申报的条件:注重技能实训教学,技能实训场地不少于1000平米;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组建程序

 

(一)申报。申办工作室应当由企业、院校提出申请,一般在年度内集中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人社局。申报材料应包括:

 

1.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办报告: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合肥市+领办人姓名+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和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新闻媒体报道、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二)初核。对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由市人社局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列入评审范围。

 

(三)评审。由市人社局负责抽调熟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集中评审,投票确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拟定名单。

 

(四)公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拟定名单需征求纪委监委等部门意见,并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布。工作室以领头人姓名命名,组成情况报市人才(干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人社局发文公布,挂牌运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和职责开展工作。

 

第七条 支持措施

 

(一)经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被认定为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将按国家和省项目资金的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二)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家20万元的项目建设资金补助。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技能大师的生活补助、技能大师工作室所需仪器设备购置、技能攻关、人才培养、技能交流等支出。其中对技能大师的生活补助不低于资金总额的20%

 

(三)对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的技能大师,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级高技能人才奖项的评选。

 

(四)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工作室在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对为单位做出特殊贡献的工作室成员,可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依据贡献从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对培养技能人才有成效的技能大师在薪酬政策上要有所体现。要有计划地组织技能大师及其成员脱产学习、参观考察、技术交流和带薪休假等。

 

第八条 监督管理

 

(一)市人社局负责对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统筹指导和管理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要按下列要求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2.专款专用,支出手续要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相关支出原始凭证要完整齐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必要时,市人社局、财政局采取抽检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期满前三个月由所在单位提出延续申请。市人社局对工作室每两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资金使用、技术创新攻关等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保留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

 

1.建设周期满后,所在单位没有申请延续的。

 

2.所在单位被撤销或注销的。

 

3.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头人因退休、离职、转岗、死亡、健康等原因,无法履行正常工作,不适合存续的。

 

4.绩效评估不合格,经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第九条  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一经查实,撤消工作室称号并追回补助资金,今后不得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

 

本办法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合人才〔201712号)同时废止。

 

关于合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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