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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2021年江苏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时间要求及条件名额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1-3-19    浏览次数:1261    

关于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开展了!2021年江苏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政策包括申报时间要求及条件、名额、材料、要求等内容是怎样的?需要咨询的可以免费联系以下指导电话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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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按照建设内容及所起作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四种类型申报。申报主体侧重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教学科研单位。本次认定将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在《认定办法》要求的基础上,侧重遴选运用互联网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现代种业和耕地保护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保障长江禁渔等当前“三农”工作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信息化技术装备的创新研发主体。


二、江苏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程序名额要求

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将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执行,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类主体(含中央直属单位、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等)提出的申请,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及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报农业农村部。

(二)每个省份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中央直属有关单位、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每家可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不占省份推荐名额)。超出数量限制的,按推荐名单排序核减。

(三)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条件、评分标准严格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终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发布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并授牌。


三、江苏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要求,申报主体须提交申报书及辅证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材料应包括正式报送文件、申报主体申报书、辅证材料及专家初审意见(一式三份,附光盘)。


四、江苏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抢占农业农村现代化制高点,推进数字乡村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信息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做好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好相关单位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请于3月25日之前确定工作联系人,并将信息表发至指定邮箱。

(三)做好竞争性推选。认定工作应坚持“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原则,各地可视需要自行采取实地考察、材料评审、现场或网络答辩等方式进行推选、初审,注重公平公正,确保质量,真正推荐出基础条件好、应用水平高、创新措施实、示范效应强的农业农村信息化主体,特别要向市场主体倾斜。申报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含光盘)寄送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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