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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申报指南(含申报对象及使用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1-3-18    浏览次数:1614    

2021年南京市省创新券采取电子券形式,单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度限领一次,额度当年有效,可分多次使用,不得转让、赠予。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现在来看看南京市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的申报对象是哪些?如何使用?
南京市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申报代理咨询:15855157003(可微信)
QQ:2885162378
南京市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申报对象:
支持或补贴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市单独与省联动的区或园区内企业除外);
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备案要求,并取得2020年度或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南京市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申领使用流程:
企业注册。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录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注册。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云平台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省创新券资格申请表,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应附件。
资格审核。工商登记地在麒麟高新区的企业,主管部门选择“麒麟高新区”,由麒麟高新区负责资格审核;其他企业选择“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由市科技局负责资格审核。云平台注册及资格审核业务常年受理。
申领使用。审核通过的企业即成功申领创新券。企业向省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在订单支付环节直接抵扣省创新券,仅需向创新券服务机构支付扣除省创新券后的余款。
联动支持。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对省科技创新券兑付审核结果,按照与省资助资金1:1比例拨付我市联动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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